6月9日是第十三个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主题为:档案见证小康路、聚焦扶贫决胜期。
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性、支撑性工作。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档案的定义
一般性理解:档案是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等各方面活动的真实记录,是社会各界察往知来的原始凭证,也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开宗明义: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宗教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具体到每个单位,档案是反映单位历史面貌的真实记录和维护单位的有效凭证。
档案的门类
一般来讲,机关档案基本上可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和专门档案(业务档案)四大门类。
文书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政治性文件公文如请示、报告、批复、决定、决议、法规、法律等转化而成的档案。
科技档案是指由各种科技文件材料转化形成的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专门档案,是指一些专业部门在从事特定的专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档案的载体形式
目前常见的有纸质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等四种载体形式。
纸质档案简单讲也就是各级档案馆、室保存的各类文件材料;
实物档案是指单位在以往活动中形成或获得的具有纪念价值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凭证性实物;
声像档案是指以往传统的照片、录音录像以及现代的数码照片、光盘等;
电子档案是一种新兴载体形式,是在无纸化办公条件下产生的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电子文件,经过逻辑归档或脱机保存后形成的电子档案。
档案的价值作用
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现实价值和长远价值。
资政作用,主要是指档案对单位和领导察往知来,保持政策、体制、秩序和工作方法的连续性、有效性以及决策的科学性所特有的凭证和参考作用。
历史记录作用,也就是全面真实记录和反映单位历史面貌的作用。
文化作用,主要是指档案作为一种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是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反映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四个自信”之一——文化自信)。
法律作用,是指在解决争端、处理纠纷活动中所发挥的凭证作用。
档案与信息、文献、图书、文物等的关系
1、档案与信息。档案是信息的一种,是最真实、最可靠、最具权威和凭证性的原始信息。
2、档案与文献。档案是社会实践的原始记录,是第一手的原生信息,文献则是内容比较系统、文化价值较高的信息记录,主要是图书、典籍等。
3、档案与图书。一是本质不同:档案是原始记录,图书则是文献的一种,是系统的知识产品;二是功能不同,档案是为了利用,图书则是为了学习。
4、档案与文物。实物档案是指本身带有明确的文字信息记录的实物。文物则是有文化价值的历史遗留物,主要是过去人们直接使用的实用性物品,这些东西一般没有文字记录,不能归档归案。